杭州市青少年车辆模型比赛规则

 

第一章 非操纵项目
一. 总则
1. 比赛进行二轮预赛,一轮决赛,进入决赛为预赛前12名;
2. 团体成绩取预赛最好成绩;
3. 允许运动员有备车一辆,但须按运动员号码编号;
4. 参赛模型由教练员在赛前按运动员号码在模型醒目处用黑色记号笔编号,单字尺寸不小于0.5*0.5cm。现场制作的模型由裁判编号。
5. 比赛中只允许运动员及助手(学生)进入场地,其余免入。领队、教练须在指定休息处等待。
6. 竞赛时间单位为秒,保留二位小数;
7. 以下情况该轮判为零分:
(1) 点名三次未到;
(2) 起点点名10秒内未起跑(除电动圆周外);
(3) 模型起跑后以任何方式影响其行驶;
(4) 模型驶出边界;
(5) 模型起跑后因故不能行驶;
(6) 领队、教练擅自进入场地指导;
(7) 未按总则第5条要求编号的或裁判不能辨认其号码;
(8) 声明弃权;
二. 直线车
1. 竞赛场地为2.5*10M,起跑线距起点线(计时线)距离为0.5M。
2. 计时从起跑线开始,至终点线终止,行驶中驶出边界判0分。
3. 1克橡筋动力直线车
橡筋动力车的橡筋最大重量为1克。(包括固定在橡筋上不可拆的零件)
4. 1.5V电动直线车
1.5V电动直线车使用5号国产品牌锌锰电池(电压1.5v)
三. 电动圆周
1. 模型必须在最小圆周外行驶,在行驶过程中进入最小圆周者,取消该轮成绩。
2. 模型须自带电源,电源最大电压1.5V。
3. 拉力线为软线,长度为1.6m,每辆模型设置1根拉力线。
4. 模型必须设置拉力线安装位置,安装位置必须位于模型中心线左侧。(从模型后部看)
5. 自点名起30秒内未发车该轮判为零分。
6. 比赛以逆时针行驶4圈时间作为比赛成绩。一轮比赛时间为1分钟,超时还未跑完4圈者,该轮判为零分。
7. 场地
最小圆周φ3M 拉力线1.6M
四. 电动载重
1. 场地长2M宽1M,起跑线距起点线(计时线)距离为0.2M。
2. 计时从起跑线开始,至终点线终止,行驶中驶出边界判0分。
3. 电源最高标称电压3V。
4. 一人一轮比赛时间最长为60秒。
5. 预赛规定载重200克,驶完全程行驶时间短者名次列前。决赛自由载重,在30秒内驶完全程,总分高者名次列前。
6. 总分=载重分+行驶分
该车载重分=(该车载重量/全场最大载重量)*1000
该车行驶分=(全场最少秒数/该车秒数)*1000
7. 载重物必须为标准天平砝码。
第二章 遥控项目
一. 模型
1. 车模必须安装车壳,车壳不得全透明。车模上的螺钉不能伸出车壳外。
2. 车模必须在底盘前端安装用非金属材料的防撞缓冲器。
3. 车模必须能可靠地刹车。内燃机车模必须安装离合器,在发动机转动时车模能停止不动。
4. 内燃机车模必须安装效果良好的消音器,消音器损坏或脱落均不得比赛。
二. 遥控设备
1. 所有参加比赛的遥控设备必须工作在业余频段上。遥控设备可以是商品或自制。
2. 遥控设备须有不同频率的备用晶体,并在报名时注明参赛时所用频率。比赛中发现使用与报名不符的频率,即取消使用者该轮比赛资格。
3. 所有发射机须在当日所有比赛开始前30分钟交发射机管理处,比赛时领取,赛后立即关机交回,直至所有比赛结束后方可取回。有不交发射机者,取消当日比赛资格。
三. 竞赛及成绩评定
1. 竞赛在封闭跑道内进行,竞赛时间电动车为4-8分钟,内燃车为8-60分钟。
2. 计时裁判长在发令前一分钟发出“一分钟准备”信号,到30秒再发一次,此时车模应作好发车准备,到5秒时计时裁判开始倒计数,报出“五、四、三、二、一、到”同时落下信号旗,裁判员开始计时,因故未能出发的车辆同样计时,修复后自行发车,维修时不得影响他人行驶。
3. 竞赛终止时计时裁判发出“时间到”口令,未到终点的车模继续行驶到终点,其行驶的完整圈数及所用时间为该轮成绩。
4. 比赛进行若干轮预赛一轮决赛,以预赛中较好一轮成绩进入决赛。以预赛成绩评定团体成绩,以决赛成绩评定个人成绩。由于如天气原因不能完成全部轮次,则按已有成绩评定成绩。
5. 完成圈数多者名次列前,圈数相同时间短者名次列前。
6. 每名运动员可有一名助手,发车时不得用外力帮助发车,发车后应立即退出场外,竞赛中助手可帮助运动员捡车和修理,但捡车结束后立即退出场地。修理车辆必须在跑道外进行,如助手犯规裁判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该运动员该轮成绩加10一60秒的处罚。
7. 竞赛中车模加油、更换电池及维修须在维修区进行,所用时间不予扣除。返回后,当车模经过退出点时继续计算圈数。
8. 竞赛中车模之间不得故意碰撞,被套圈的车模应主动避让快车,不得有阻碍快车超车的动作,如有违者将给以处罚。
9. 竞赛中对抢跑者处以该轮成绩加10秒的处罚。
10. 在竞赛中对少跑弯道、跳台者处以扣除该圈圈数的处罚。